产品退换政策
根据本公司的退换政策,只有在以下情况下,公司才接受产品退换:
- 所交付的产品存在缺陷;
- 所交付的产品与客户下单的产品不符;
- 所交付的产品已过期。
在任何产品退换前,必须获得公司书面同意,并经公司核实后,方可退换产品。缺陷产品将更换为完好产品;错误产品将更换为正确产品;过期产品将更换为未过期产品。
退换的产品必须:
- 未经更改;
- 保持良好并可再次销售的状态;
- 未被使用或食用;
- 保留原包装。
若上述条件未满足,或产品状态不合理,则不予退换。
客户不应签收损坏的包裹,应要求快递公司退回,并立即向公司报告损坏情况。请提供订单号及包裹编号(如适用)以便重新发货。如签收后发现损坏,或收件人不在场,请在 48 小时内通知公司。
公司会在发货前合理确保所有包裹称重准确、内容记录完整。但若发现包裹中产品缺失,请在 48 小时内通知公司,否则将视为订单已完整交付。
缺陷产品、错误产品或过期产品须在收到之日起七(7)日内退还,并附以下文件:
- 填写完整的退货表格;
- 订单副本(如有);
- 相关发票;
- 托运单或交货单;
- 运单或快递单据。
以下情况不符合退换条件:
- 产品并无缺陷、未错发或未过期;
- 退换不符合本退换政策。
在上述情况下,公司将把退还的产品寄回客户,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客户通过快递退换产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:
- 所有退回的产品将由公司进行检查;
- 产品在寄回途中仍由客户负责,请妥善包装,防止运输损坏;
- 公司不对客户误退的物品或包装中夹带的非法物品负责。若发现非法物品,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本退换政策不适用于声明为不可退换的产品。
退换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退换途中产品若有遗失或损坏,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所有退换产品以公司库存状况为准。
公司有权拒绝任何退换请求。
若公司拒绝退换请求,客户应在十四(14)日内支付运输及退货费用,否则视为客户放弃该产品,公司有权自行处理,概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请注意: 公司保留修改本政策条款的权利。所有更改将在网站上公布并立即生效。

